參照以上資料(1-8)+外方邀請函原件+外方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(上海領區)/外方公司注冊證明(北京領區)+中方派遣信原件+個人工作名片
1、外方公司邀請函原件
1)需用外方公司的抬頭信簽紙打印,上面有邀請公司名字、地址、電話號碼、傳真號碼等聯系信息
2)內容需有:a、申請人的名字、護照號碼、工作單位、職務
b、雙方公司主要業務往來情況
c、計劃逗留的時間(從什么時候到什么時候、共停留多少天)、目的以及行程(每一天的商務活動具體安排)
d、出訪費用由誰支付
e、回國保證
3)打印后需加蓋公司公章,邀請人簽名
2、外方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(上海領區)/外方公司注冊證明(北京領區)
上海領區:外方公司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,需在有效期內,打印出具日期距申請日期不能超過一年
北京領區:外方公司一年內的公司注冊證明,由Bolagsverket或者瑞典相關商業商會出具
3、中方派遣信原件
即在職證明,但要清楚注明此行目的,逗留天數和具體行程,并說明誰承擔費用
特別注意:a.外方公司承擔此行費用,則提供個人資產證明
b.中方公司承擔此行費用,則提供中方公司半年流水及個人資產證明
c. 個人承擔此行費用,則提供個人資產證明
4、個人工作名片(若有則提供)
名片:必須提供正確真實的姓名、地址、電話,可以聯系到本人 |